《农村产权流转中拍卖的作用和操作》 一、农村产权拍卖流程 1、拍卖资格 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协助流出方抽选拍卖机构,并对拍卖机构及拍卖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。 ②意向流入方的资格和所提交的材料通过审核后,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向意向流入方发送《拍卖通知单》《拍卖须知》及其他相关文件,确认意向流入方竞价资格,赋予各意向流入方一个拍卖牌号。 2、组织拍卖 ①在拍卖开始前,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事先确定的拍卖场所进行检查和布置,对相关设施、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,确保其能正常使用。 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参与拍卖的意向流入方进行身份验证,并且同时需要组织意向流入方提前入场,并引导意向流入方按次序进入指定的席位;在拍卖过程中也要协助拍卖机构介绍交易项目的基本情况,必要时提供现场答疑,现场拍卖模拟。 ③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程见证整个拍卖过程,并协助维护拍卖活动的正常秩序。 3、拍卖结果 ①意向流入方的最高出价或应价经拍卖师落槌,活动终结,现场公布拍卖结果,并将整个过程制作拍卖笔录的;最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需要组织交易双方签字确认拍卖结果的。 ②在拍卖成交后,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还需要出具成交确认书,并组织农村产权的流出方和流入方签字,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字予以确认。 二、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注意事项 1、农村产权的交易采取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、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。各地区的镇(街道)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探索分类制定不同区域、不同类型产权交易的指导价格,这个价格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的参考价格。 2、农村产权实行镇级交易的,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提交交易意向申请。 3、若是其农村产权的价值在30万元(含30万元)以上的产权交易必须通过县(市、区)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。 4、农村产权公开交易竞价时,应由村、组集体经济组织党员代表、成员代表和监事会成员到场见证监督全过程。 5、采取竞价方式进行的交易,一般是按照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。若是农村产权最终的拍卖价格与条件相同的,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。 6、违反农村产权交易,造成损失的,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 7、组织或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人员存在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泄露标底、围标、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,由相应机关追究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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